一、积分定义
(一)客户有效积分指客户可用来兑奖的有效积分(积分累计值减去已兑奖积分)。
(二)客户积分由消费积分、在网积分、奖励积分组成
(三)客户积分的有效期为2年,客户如果没有使用积分,2年后该年度积分自动清零。比如,某客户06年的年度度积分为2000分,2008年12月31日该客户的06年的年度积分将自动清零,客户的有效积分也将减去06年的年度积分。
二、积分计算规则
(一)消费积分指根据客户使用电信产品产生的通信费(实收金额,不含代收费用和补缴的欠费及违约金)赠送的积分,每消费1元计1分,不足1元计1分。积分由系统每月计算一次。
(二)在网积分指从装机时间开始,在网满一年以上,根据客户业务在网时间及当月消费金额,每月赠送相应数量的在网积分,在网年数越长,每月赠送积分也相应增加。系统每月计算一次。
(三)奖励积分:客户使用我公司指定业务或参加我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活动的积分,具体以我司公布的奖励方案为准。
(四)2006年1月1日前入网的客户积分从2006年1月1日起累计,2006年1月1日后入网的客户从装机时间起累计;
在网时间 |
在网时间积分 |
0~12个月 |
0分 |
13~24个月 |
当月消费积分×20% |
25~36个月 |
当月消费积分×30% |
37个月或以上 |
当月消费积分×5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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